朋友去年在吴中区买了一套房,今年交付的。告诉我:管家通知他产生106元公摊电费。他只是抱怨:没入住过哪来的电费。
我想了一下:十五、六年前住的老小区有公摊电费,主要是线路损耗,一般是根据用电比例来摊派的,多用多摊,少用少摊,不用不摊的原则。那时的小区不收物业管理费的。
如果收了物业管理费应该在其中开支,哪有另外收费的。那物业管理费只管物业工作人员的工资?
他说:我也问了。回答:公摊水电费的话是公区的照明,电梯的运行,消防水泵的运行,绿化的养护。
那就更奇怪了,这些个名目都应该在物业管理费中开支。